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自工委去年命名第一批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项目以来,市直基层党组织找准“小切口”、积极打造“规范项”。根据前期申报、结合日常掌握,经核查、研究,工委研究确定了第二批4个市直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项目。
近期,我们将对市直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送。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全面考察,精准画像
——把牢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考察关”
一、摸清底数,制定计划
每年年初,下发通知排摸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充分掌握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水平、培养教育情况等,及时更新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确保发展党员“底数清、覆盖广、质量高”。
二、确定人选,全面考察
待市直机关工委当年度发展指标下发后,按照总量调控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并将人选名单征求驻局纪检组意见建议。随后,机关党委抽调若干党务干部组成考察小组赴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织,认真听取党支部负责人、培养联系人、分管领导、党员和群众等的意见建议,并与入党积极分子本人面谈,全面深入了解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朋友圈等详细情况。
三、精准画像,择优推荐
考察结束后,综合个人政治素质、日常表现、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人画像,全面分析评估现实表现并进行排序,提交机关党委会审议讨论,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切实把优秀人才吸收进党组织,努力构建“坚持标准、注重实绩、科学量化、精准评价”的党员发展机制。
四、精心培育、严格审核
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抓严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党性教育,鼓励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合理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回头看”,抓细程序规范“重难点”,确保教育培养“水清质优”。